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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住建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市场,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
4、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本单位内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维稳办)、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勘察设计股(工程造价办公室)、消防管理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建设市场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质量安全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物业管理股)、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股。我局二级机构设置10个,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城市建设开发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4个:城市建设档案馆、燃气管理服务中心、耒阳市绿色建筑事务中心;耒阳市危房改造服务中心;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自来水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单位2个: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耒阳市勘察设计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耒阳市住建局机关本级
2、耒阳市城建档案馆
3、耒阳市燃气服务中心
4、耒阳市绿色建筑事务中心
5、耒阳市危房改造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71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64.9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7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250.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54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性资金上级补助7760万元,棚改项目资金2195.3万元,2024年资金在耒阳市财政局综合股代编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0715.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8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11.1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54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性资金上级补助7760万元、棚改项目资金2195.3万元,2024年资金在耒阳市财政局综合股代编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464.9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30.25万元,占7.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4万元,占0.72%,住房保支出10511.15万元占91.68%,卫生健康支出40.83万元,占0.3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67.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万元614.4万,公用支出53.28万元。
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797.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共安排项目支出16项其中:
(1)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经费资金总额3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30万元。
(2)燃气安全巡查费用资金总额5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50万元。
(3)耒阳工程造价资金总额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35万元。
(4)保交楼专项工作经费资金总额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35万元。
(5)三资确权工作经费资金总额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0万元。
(6)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资金总额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0万元。
(7)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资金总额5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50万元。
(8)档案保护费资金总额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0万元。
(9)信访维稳工作经费资金总额2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3万元。
(10)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总额293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安排293万元,
(11)城区6处黑臭水体维护资金总额3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35万元。
(12)城市建成区范围划定咨询费和城市地下管网实施方案编制费资金总额2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4万元。
(13)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总额4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安排40万元。
(14)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总额7427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安排7427万元。
(15)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总额219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195.3万元。
(16)购房契税补贴资金总额50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5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250.8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250.84万元,占100%;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共安排项目支出10项,总金额9250.8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资金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100万元。根据湘政办发[2017]6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
(2)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和维护费资金总额24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2495万元。
(3)耒阳市居民自建房整治项目资金总额50万,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50万元。
(4)白洋渡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总额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6000万元。
(6)新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总额3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360万元
(7)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费资金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80万元.
(8)环保督查自查纠工程资金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100万元.
(9)白洋渡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费50.8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50.84万元.
(10)梅桥居委会安置区档土墙勘察设计费资金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15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4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7万元,增长92.62%,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档案馆、燃气管理服务中心、绿色建筑事务中心、危房改造服务中心四个股级单位合并到局机关运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参照2024年公务接待决算支出,2025年减少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40.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会议费1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保交楼、信访等;培训费3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在职人员岗位培训;拟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1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2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85.1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71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68万元,项目支出20048.1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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