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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耒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公开
耒阳市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衡阳市和耒阳市统计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全市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职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组织协调、实施全市农业农村统计调查,民意调查,抽样调查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承接湖南省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下放的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承接的事项加强工作对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办事程序,确保被赋予的权限接管到位。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工业能源股、投资贸经股、社会服务业股。下辖耒阳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1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统计局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3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4.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7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3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7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32.21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2.28万元,占92.26%;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7万元,占3.39%;卫生健康支出20.06万元,占1.94%;住房保障支出24.90万元,占2.4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69.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63.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耒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400.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耒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2年度"四上"企业项目入库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奖励及工作15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四上"企业项目入库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奖励及工作;统计联网直报信息平台运维55.0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联网直报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统计抽样调查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统计抽样调查工作;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经费1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编撰《耒阳统计年鉴》5.00万元,主要用于《耒阳统计年鉴》工作;联网直报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统计联网直报等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35.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0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会议费0.0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0.0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1.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98.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3.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3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21万元,项目支出663.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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