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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规划

2021年,耒阳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治政府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勇于创新、砥砺奋进,全面落实耒阳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衡阳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推动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1.全力提高班子的领导力和凝聚力。一要强化司法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优化司法队伍建设目标,细化完善方案,优化人员配置,厘清各股室职责权限,整体结构、人员布局,解决好人才短缺问题,建立健全人财物保障体系,确保队伍结构布局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相适应,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二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治警。抓责任,重落实,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建带队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解决好管党治警宽松软的问题。同时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律师队伍的教育引导管理作用。

2.全面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训词精神,教育引导司法行政人员坚定的政治立场、真挚的为民情怀、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崇高的职业追求,加强职业良知、职业伦理、职业操守、职业荣誉教育。二是以本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规矩意识,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彻底解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队伍在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安全稳定、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彰显法治担当,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3.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屋场恳谈会"制度,促群众满意。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配强乡村振兴工作队,制定乡村振兴工作措施,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政策。我局今年共派驻4名党员干部到遥田镇被塘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通过走村串户,全面推行"屋场恳谈会"制度,帮助群众转思路、找路子,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二)创新服务手段,惠企便民环境更加顺畅

1.加强普法宣传,法治创建不断加速。一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型宣讲、宣传活动53次,悬挂横幅2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通过一系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了学习好、维护好、运用好民法典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活动。耒阳市各机关和乡镇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86次,通过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活动展板等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宪法、民法典、禁毒、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法律援助、防电信诈骗、防非法集资等各类宣传资料共计2000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三法",全市机关和乡镇、企业共悬挂横幅、张贴标语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增强群众的国家观念和法制观念,激发爱国主义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推进"三法"进机关、进网络、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努力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我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四是申报创建耒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为"法治乡镇",申报创建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鹿岐社区为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创建耒阳市遥田镇被塘村为衡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五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创建力度,紧盯"关键少数",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走向深入。严格抓好了全市公职人员普法考试,把考试成绩作为全市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并把普法考试作为干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2021年全市普法考试应考人数22784人,参学率100%,报考率100%,通过率99.52%。

2、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情况。全市共有公证处1家,公证员3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援助律师6名;司法鉴定所1家,司法鉴定人5名;律师事务所4家,律师37名,公职律师22名;基层法律服务所6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7名。全市成立了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0个乡镇办事处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市378个村(社区)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情况。经纬司法鉴定所共受理今年来共接案例1088例,其中伤残有387例,伤势有701例。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受理各类案件1668件,提供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三是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的全面覆盖。今年共有15个单位22人办理了公职律师执业证。四是加强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推动法律顾问进度。安排专门律师参与领导接待日值班工作制度,对群众的诉求和来电来访咨询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界定、分流和引导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3.积极发挥律师作用,拓宽援助范围。认真学习贯彻《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为维护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截止目前,共受理援助案件869件,结案667件,其中刑事案件660件,含认罪认罚案件116件,民事案件209件。法律援助窗口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取得较好地社会效果。

5.完善管理制度,公证改革继续前行。深化公证处的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监管服务机制,践行"始于主动、寓于真诚、终于满意"的公证服务理念,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400件,其中办理国内公证1273件,涉外公证127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75件,减免公证费1.35万元。共接听法律咨询电话728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023人次。且无一例公证质量投诉事件。

(三)强化保障职能,维护稳定措施得力

1.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在矫人员不脱管。紧紧围绕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持续平稳,大力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感。严把调查评估"入口"关,严格请销假制度,组织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疫情防控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知识,并进行公益劳动和爱国主义教育。坚持进行家访和心理辅导,提高服刑对象的道德品质,改变服刑对象的不良习性,端正服刑对象的行为态度。我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015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484人,现有在册管理社区矫正对象531人,其中缓刑508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490起,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警告处分31人次,提请撤销缓刑11人次,提请收监执行13人,变更居住地迁出14人,严管级社区矫正对象5人。全市无脱、漏管及重新犯罪现象。

2.坚持调纠促和,为平安耒阳做贡献。全市共建各类调委会412个,其中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专业调委会5个,乡镇人民调委会30个,村级人民调委会376个,人民调解员1300余名,建立驻所调解室33个。

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化"堵"为"疏"、以"标"促"本",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各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矛盾纠纷排查317次,预防纠纷291件,截止目前,全市共调解纠纷2456件,成功调处2429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其中重大纠纷81件,涉及总金额3573万元。积极引导宣传,配合完善落实"诉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深入扫黑除恶,保障人民群众安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和耒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律师管理、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深挖涉黑恶线索、强化社区矫正、营造法治氛围、律师辩护代理等方面扎实作为,促进全市扫黑除恶斗争行动向纵深常态化开展。今年我市各律师事务所代理涉黑涉恶案3件。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有序发展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文件质量。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时报备和动态管理的程序要求,严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目前审核、登记、公告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数量较同期大幅度下降。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年内,突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核各类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合同40件,非规范性文件135件,共审核市政府会议纪要21件,有效地加强了政府文件的事前合法性监督。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监督职能,积极参与重大事件处理,努力做到不该败诉的要坚决打赢,可以调解的要坚决调解,合理败诉的要认真办理。截止目前,我局已代表市政府应诉了40个案件。共收到复议申请51件,受理了46件,不予受理5件;涉及公安、土地、市场、建设等方面,其中,已经办结42件(其中维持17件、撤销7件、驳回2件、撤回8件、调解3件、确认违法2件、变更2件、告知1件),正在审理4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是深入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律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让权力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已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率达到100%,行政执法更加透明、规范。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2021年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查个18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共110件,对抽查案卷存在问题反馈给执法部门。

四是不断优化方式方法,以打造“湾村明白人”耒阳样本为目标,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助力乡村振兴。注重抓实组建“乡里组建‘湾村明白人’队伍,提高法治宣传引导能力。今年以来长坪乡矛盾纠纷发生量从两位数降至个位数时,真正实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为群众干事创业、发展产业打下了坚实的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成为了老百姓信服信赖的“明白人”。

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普法方式有待更新,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所的人员配备明显不足;三是经费短缺,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专项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四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与合同管理专业队伍急需加强,目前办案人员不够,特别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少;五是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性不够,与公、检、法等相关单位联系不够紧密、协同性不强;六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2022年工作规划

(一)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切实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是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二)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进一步配齐、配强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市级各部门、各乡镇依法治市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依法治市工作网络,强化法治工作培训,把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强化依法治市工作的督导考核。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依法治市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好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详细执法监督计划,采取灵活有效方式,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四是继续优化方式方法,以打造"湾村明白人"耒阳样本为目标,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助力乡村振兴。注重抓实组建“乡里组建‘湾村明白人’队伍,提高法治宣传引导能力。

(四)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继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力争全市规范化调委会达到100%,全市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直接服务基层群众优势,建立社情民意和舆情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隐患,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

(五)继续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安全。全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督查,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联合督查,进一步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开展。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

(六)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加大经费支出进度,优化案件结构。完善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加强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保证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经济困难条件适当放宽。

(七)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抓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开展,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常态化的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强力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件大事,做好此项工作对于改善办公条件,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领导重视、规划先行、程序规范,厉行节约、保质保量完成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让干部职工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更好地服务于耒阳建设。

                                                                                                              耒阳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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