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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上传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7、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18、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1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衡阳市委和耒阳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依职权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市场监管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为。

4、依授权负责反垄断的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查处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实施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行政处罚除外)。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职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对全市认证认可工作及有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依职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6、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7、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依职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19、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实施商标、专利监管工作。

20、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1、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价格监督检查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等25职能股室,4个事业单位,30个基层所,2个挂靠机构。单位共有在职人员275人(其中全额在职人员270人,差额在职人员1人,自收自支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1人,全额退休人员123人,单位负担遗属人员2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8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88.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0年预算增加239.1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39.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18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8.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5541万元,其他支出84.14。支出较去年增加239.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239.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8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8.23万元,占77.41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917.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 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71.1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耒阳市消费者委员会维权专项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为消费者维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标准化实施监督管理经费支出 3 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实施监督检查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测及监管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日常监管;

质量强市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强市、质量安全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行政许可、工商注册工本费及信息归集其他商事登记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许可、工商注册工本费及信息归集等方面;

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性检测;

防范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经费支出3万月,主要用于防范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方面;

市场监管经费支出84.1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管;

食品安全检查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抽检方面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78.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9万元,下降4%,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 5 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等会议,人数1000人;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等培训,人数2000。拟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8.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3.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0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8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7.13万元,项目支出271.14万元。为做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全年绩效目标的实现将年度绩效指标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为年度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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