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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红薯产业化发展资金计划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市红薯产业优势,加快特色产业化进程,进一步促进红薯产业提质增效、精深加工、创新品牌,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耒阳市财政共安排红薯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重点扶持红薯加工企业精深加工、创新品牌以及科技攻关、示范片创建、提质增效技术推广应用等产业发展关键环节。
二、使用原则
坚持“政策公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择优支持,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的原则。
三、扶持标准
1、自主创建红薯种植基地,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之一成功的加工企业,每一项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5万元、6万元扶持。
2、争创地级或省级红薯加工龙头企业成功的加工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扶持。
3、自主研发的农产品被评为湖南省名牌产品的,单个产品扶持5万元。
4、争创全国驰名商标或全省著名商标成功的,一次性扶持10万元和5万元。
5、凡参加国内权威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评优活动,并获得金奖或银奖的产品,分别给予单个产品5万元、3万元扶持。
6、自主开发的新产品获得湖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证书,年度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扶持。
7、鲜薯收购按满1000吨扶持1万元,单个企业收购总量低于4000吨的加工企业暂不纳入扶持对象。
四、工作流程
1、自主申报。要求申报的企业必须证照齐全,报送材料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证照复印件及产品照片清晰。
2、资料审查。主要审查申报企业报备资料与其现行经营范围是否相符,并核实相关认证书、获奖证书及影像资料的真实性。
3、综合考评。主要考评申报加工企业订单诚信履约,生产操作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市场销售业绩等四个方面。
4、张榜公示。考评结果要求及时张榜或挂网,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全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反馈。
5、资金发放。经市农业局审核汇总提交,按审批程序,由市财政局复核无误后,直接划拨资金到企业开户行账号。
五、明确职责
1、耒阳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扶持资金的统筹安排和分配发放。
2、耒阳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完成新品种引进、筛选、科技攻关、示范片创建、生产技术培训指导、提质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及会同相关部门考评申报加工企业业绩等工作。
3、申报企业负责诚信与农户签订订单种植收购合同,配合生产主管部门工作,严格执行红薯产品标准,积极投入产业园区建设。
4、加工企业所在辖区乡镇农技站负责全程监管和鲜薯收购考量。总量统计以加工企业开出收购三联单绿联和银行支付凭证为依据。
耒阳市红薯产业化发展资金计划方案
序号 名称 |
红薯专项扶持资金用途 |
扶持方式及标准 |
总金额(万元) |
|
1 |
创品牌特色扶持标准 |
争创省级红薯加工龙头企业成功 |
一次性扶持10万元 |
70 |
争创地级红薯加工龙头企业成功 |
一次性扶持5万元 |
|||
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全省著名商标成功 |
国家驰名商标扶持10万元、省著名商标扶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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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为湖南省名牌产品 |
每个扶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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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
一次性扶持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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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
一次性扶持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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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 |
一次性扶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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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成功 |
一次性扶持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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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产品加工研发扶持标准 |
参加国内权威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评优活动,并获得金奖或银奖的产品。 |
金奖5万元、银奖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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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湖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证书的新产品且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
销售业绩扶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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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工企业按订单收购扶持标准 |
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购鲜薯,且诚信经营的加工企业,均可申报,以肆仟吨鲜薯收购量为补贴基数,总收购量低于基数的加工企业暂不纳入补贴对象。 |
每收购1千吨扶持1万元 |
10 |
4 |
新技术推广应用 |
红薯新品种筛选及新品种、新技术、新专用配方肥的应用示范及科研示范。 |
市农业局负责安排实施 |
20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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