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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市街街道2020年严控外流贩毒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外流贩毒犯罪活动,进一步铲除滋生外流贩毒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遏制外流涉毒蔓延发展势头,打击外流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实现遏制我街道外流贩毒的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禁毒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5.7”耒阳市严控外流贩毒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在党工委、行政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预防和打击外流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机制,强化街道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铲除滋生外流贩毒的土壤和条件,实现遏制外流贩毒的目标,摘除衡阳市禁毒委给予我处“通报警示”的牌子,为构建和谐平安灶市,推动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推动灶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处党工委、行政决定成立严控外流贩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黄从文

长:谭海彪

副组长:江小英、周国斌、罗长征、张利群、谷树生、张飞忠、何湘钧(常务)、严少忠、贺新成、蒋瑞平、刘效成、曹小锋、雷顺贵、李孚平、唐纯富、李太华、谢 菲、谭小松、曾文勇、刘 湘、谭小建、蒋元清。

员:各村(社区)支书、主任、综治主任、处直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打击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何湘钧兼任,蒋瑞平、谭小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打击小组由符国成负责,以张峰组为主,泗门警务室及其它组成员积极参与。

三、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5.7”会议精神,坚持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主攻方向,力求对涉及本辖区的外流贩毒势力予以沉重打击,下决心破获一批外流贩毒案件,抓获一批外流贩毒人员,缴获一批毒品,收缴一批毒资。2020年灶市外流贩毒人数控制在4人以下。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大排查,夯实基础。办事处驻点领导及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为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综治主任、警务室民警、网格员、户政员、村级辅警、禁毒工作站工作人员为禁毒工作具体责任人。驻点领导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组织包片干部开展外流涉毒情况大排查,对2015年以来外流贩毒人员和有吸毒记录的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逐一排查,掌握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去向、联系方式等,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台账并动态更新;积极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流入地办理临时居住证,凡办理临时居住证人员有外流涉、贩毒的,不计入相关单位外流涉、贩毒总人数;对疑似外流涉毒,经常由沿海城市、云南等地往返的收入消费反常的,还要摸清其社会背景、人员交往、涉嫌的主要理由等;要在认真摸排的基础上,做到“五清”:流出人口清、流入人口清、外流贩毒清、外流吸毒清、重点人员清;建立“五清台帐”:流出人口台帐、流入人口台帐、外流贩毒人员台帐、外流吸毒人员台帐、涉毒重点人员台帐。

(二)建立协作机制。要加强与外流贩毒重点区域的协调,充分发挥动态网络管理信息共享优势,经常性互动,整合情报资源,开展政务、警务交流和信息研判应用,为精确打击毒品犯罪提供准确的情报支持,各村(社区)要在辖区设立举报箱,举报箱定期由办事处驻点领导和综治主任共同开箱,收集的举报信件或线索要及时上报处禁毒办,由处禁毒办会同灶市水陆派出所对举报线索进行研判,要严格保密工作,不能泄露举报内容,更不能泄露举报人的情况,确保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打击力度,强化堵源截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外流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是解决毒品问题的重要环节。灶市派出所成立工作专班,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决不让其抬头;要加强同流入地公安机关的情报交流,从中梳理犯罪情报、锁定侦察目标,组织专案侦察,加大破案力度,采取一切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力争破获一批外流贩毒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摧毁一批外流贩毒网络。

)抓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年内建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涉毒出所人员100%落实“必接”“必管”措施,辖区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100%管控到位,对“拒戒违协”人员、病残吸毒人员组织集中收治收戒行动,“拒戒违协”人员100%强戒到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执行率、病残涉毒人员收治率100%。对社会面涉毒人员实行“一帮一”管控,社戒社康人员实行“五包一”管控,各村(社区)要按照包案落实责任建立“一月一走访、一摸排一上报”工作机制,人员信息要求每个月动态更新。

)深入开展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利用“6.26”、“12.4”等重大宣传日组织开展禁毒大型宣传活动,推进学校禁毒教育“五个一“五落实“五创新”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老手牵新手”活动,普及禁毒知识,务必使家长和外出务工人员一律接受禁毒教育,使毒品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危害更加深入人心,自觉拒绝、远离毒品。并组织全处党员、干部开展尿检。

)严格管控涉毒物品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涉毒物品查控和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登记、毒品检测,从业人员无涉毒违法犯罪前科,易制毒化学品100%落实监督管理核查措施。

(七)大力发展经济,改善群众生活。在打击和预防外流涉毒违法犯罪时,要特别重视发展贫困地区的经济,帮助群众发展生产,振兴地方经济,改善群众生活,改变贫困面貌,促进协调、和谐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外流涉毒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积极主动参与严控外流贩毒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尽其职,同心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派出所要重视和加强区域禁毒合作,在严惩本地贩毒的基础上,打击外流贩毒违法活动。

(三)保障经费,加强考核。外流贩毒整治工作经费由办事处财政全额保障,公安机关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毒犯罪。办事处对公安机关打击涉毒犯罪专项斗争实行以奖代补:行政拘留奖励600元/人,强戒1000元/人,刑事拘留2000元/人,破获社会影响较大的毒品犯罪案,实行“一案一议”予以奖励。处禁毒办和灶市水陆派出所要开通举报热线,并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全天候接受人民群众的线索,并设立奖励制度,凡举报线索内容真实,并经公安机关核查打击处置的,一律按我市线索举报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同时把整治外流涉毒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上级文件落实考核细则,把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全年外流贩毒人数达1人及以上的村(社区),对村(社区)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对驻点领导、社区民警、村辅警不评优不评先,并视情况追究相应的责任。处驻村(社区)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要主动做好本村(社区)的“五清”工作,落实“一帮一”、“五包一”制度,在“五清”摸排中,信息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凡每低于1个百分点的扣除处驻村(社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5%,以此类推,上限20%。办事处机关及处直单位的公职人员(含临聘人员)有外流贩毒的,取消单位评先评奖资格,联系部门工作的党政领导和处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拔和交流重用,村(社区)的分管领导、直接领导给予免职或撤职处理。

中共灶市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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