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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 保缴费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确保各村(社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完成100%以上,任务完成数以市里认定为准。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实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100%以上,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监测对象、脱贫户等特殊人群100%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应交尽交。
2、确保参保登记人数与缴费人数一致,缴费期结束日全部完成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二、缴费标准、缴费时限
1、按照中央、湖南省有关政策规定,2024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2、2024年度参保缴费原则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具体由市里定的时间为准)。
三、工作安排
1、任务分解。各村(社区)的考核任务指导数按市税务局分配的任务数进行分配。
2、缴费方式。各村(社区)村干部征收资金统一自行缴费,通过下载湘税社保APP缴费、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银行柜台缴费方式。
3、信息修改。各村缴费不进人员在核实其身份证信息后及时造好册与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峻荣、李国文、谭奇仕),由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安排进行信息修改,修改后再进行缴费。
4、工作调度
本年度征缴工作分三个阶段实行阶段调度:
第一阶段调度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完成任务数的70%;
第二阶段调度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完成任务数的90%;
第三阶段调度时间为:缴费期结束日,完成任务数的100%。
四、奖惩措施
1、对各阶段调度排前三名且完成规定任务数的村分别依次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对各阶段调度未完成规定任务数且排名最后三名的村分别依次罚款1000元、800元、600元;
2、对各阶段调度排前十名且完成规定任务数的村干部个人奖励300元/每人;对第一、二阶段调度未完成规定任务数且排名最后十名的村干部个人罚款300元/每人,对第三阶段调度未完成规定任务数的村干部个人罚款1000元/每人;
3、最后结账日(缴费期结束)。完成任务数100%以上的村按每人2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完成任务数100%以下的村按每人1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
五、责任追究
1、对各阶段调度未完成规定任务数且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的村支书由镇纪委约谈;
2、对第一、第二阶段调度未完成规定任务数的村干部个人由分管领导约谈、全镇通报,其中最后十名的村干部个人由镇纪委约谈;
3、对第三阶段调度未完成任务数95%且排倒数第一的干部给予免职、停薪停职、解聘处理。
永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永济镇各村(社区)2024年度医保任务分配表 | |
(不含政府全额代缴人员) | |
村名 | 2024年任务指导数 |
大众村 | 2600 |
白凤村 | 2637 |
谷丰村 | 2172 |
大河边村 | 3554 |
丰湖村 | 2078 |
龙清村 | 3213 |
金钩村 | 3048 |
花园村 | 1614 |
永济社区 | 3035 |
合计 | 23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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