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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仁义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民族永续、国家发展、民生福祉的战略高度,就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筑牢生态屏障,全面发挥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功能,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三大效益,破解我镇林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建设“五个耒阳”夯实基础,经研究,现就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架构体系,建立配套制度,构建“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四员”(林长+科技员+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
到2025年,构建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智慧平台有效运行。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7.6万立方米,森林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明显提高、稳定性明显增强,林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到2035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智慧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1%,森林蓄积量不低于8万立方米,森林等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组织体系
(一)设立镇、村两级林长
镇级层面:设立仁义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设立副林长,由镇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的副职担任。设立镇林长制办公室,成立专班人员、联络员及资料员,确定科技员、监管员、执法员和护林员。
村级层面:设立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设立副林长,由村委会主要成员担任。
(二)设立仁义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
林长制工作委员会由林长、副林长和委员组成,镇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设在仁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仁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仁义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负责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网格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村级林长负责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做好护林员推荐、申请、公示等工作,落实巡林护林工作,加强森林火源管控,林火的预防及扑救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林地、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二)仁义镇林长、副林长职责
镇林长、副林长负责对林长制工作有关问题进行协调,督查镇林长制办公室、各村对林长制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三)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拟订林长制工作制度、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根据统筹安排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保护。立足仁义镇森林资源现状,从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绿色仁义、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落实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加大林地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开垦。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加强公益林管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较为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强化森林资源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绿化,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进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四旁”绿化,推广认建认养、“互联网+”等新模式,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助力乡村振兴。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大力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加快生态廊道建设,构建起以武广高速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京广铁路和356国道为主的四纵一横生态廊道网,加强耒水、舂陵水及其支流流域生态系统建设,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巩固石漠化治理成果。
(三)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加强预案体系、防灭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林业领域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合理调解各种产权纠纷,积极引导林地、林木合法流转。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探索森林保险和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机制,提升林业抵御风险能力。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径,积极发展我市油茶、竹木、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林业产业,提升林业发展的定位,努力改变林业主管部门“小马拉大车”的局面,形成党委、政府负责,全社会办林业、全民管资源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强化“天空地”立体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林长制智慧平台,依托自然资源局“国土三调”数据,实行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监管,对自然保护地、国家级公益林等重点区域实行实时监控、对一般区域定时监控、全部区域有效管控,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林地、森林、野生动植物的监测,高效利用智慧平台对护林员巡检工作进行定位、签到、调度、上报巡检情况管理。在重点核心区域建设森林防火观测平台,通过红外成像、实时摄影等技术,对使用林地、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情进行实时采集、实时判别,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智慧化水平。
(六)加强基层基础网格建设。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要求,进行优化整合,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护林员队伍,安装巡检APP系统,集中统一培训。选优配强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科技员,明确“四员”职责。充实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与日常管理,建立对全市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巡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源头管理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发展好我镇森林资源的重要举措,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工作通报制度、护林员聘任制度、资金筹措管理使用制度等多项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逐步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林长制工作宣传和舆情引导,增强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推动公众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四)加大资金投入。镇财政要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保障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重点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等方面。积极统筹整合有关林业项目资金予以倾斜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严格督导考核。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评估内容,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重失职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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