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扶贫工作队:
今年是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也是农村危房改造的清零之年,为了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干部、扶贫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在“四类人员”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责任,经镇党政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层层分解任务
1、驻村干部为领导责任,负责本村危房改造进度的督促调度。
2、村支书、村主任和扶贫工作队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整体推进。
3、村级扶贫专干和驻组村干部为直接责任,负责施工进度督促、矛盾调处、资料的整理上报归档。
4、帮扶责任人为帮扶责任,负责对资料的收集、对危房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点进行帮助解决。
二、严格压实责任
“四类人员”危房改造进度实行一周一调度,镇党委将在每次调度会后,对工作进度慢、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排名约谈,确保8月31日前全面动工,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
1、被约谈一次的,对驻村干部、扶贫工作队队长、村支书、村主任、村级扶贫专干、驻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要求限期整改。
2、连续两次和两次以上被约谈的,驻村干部调整岗位;村支书、村主任降职使用;扶贫工作队进行通报批评;村级扶贫专干扣发下半年工资;驻组村干部就地免职;帮扶责任人通报给所在单位一把手调度处理。
3
、对
10
月
31
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驻村干部扣发半年绩效奖;村支书、村主任责令辞职;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上报耒阳市驻村办,通报其所在单位;村级扶贫专干、驻组村干部免职,且不得提名为下一届村支两委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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