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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南京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镇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南京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工作方案》

    

各村委、镇直属单位:

《南京镇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0日

 

 

 

 

南京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根据《耒阳市委办公室(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加快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恢复和提高河库综合功能,构建“水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改善生态环境为着落点、坚持政府领导,分级实施,全民参与、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

三、目标要求

    (全镇所有河库)

    2017年4月中旬,我镇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各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库管理措施。强化河库管理责任:创新河库管理保护机制,实施山水林田系统治理,有效修复和恢复河库的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水量保障,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为我镇的生态文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组织体系

l、为切实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我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总河长:王解琼  南京镇党委书记

        长:张白群  南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江业松  南京镇人大主席

        长:彭小文  南京镇政协联工委主任

     员:  鑫、梁学员、曹翔、罗冠群、谢智强、陈丽菲、刘  源、黄小英、资文丽、刘贤民、梁小荣、李  武、    、陈明扬、李小平、徐湘玉、黄海涛、吴志勇、匡仲阳、李志学、欧阳清平、刘长志、邓生屋、张昌平、谭文乐、陈寿德、姚国清、唐玉魁

各村支书担任本辖区内河流河长,主任担任副河长,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镇水利管理服务站,办公室主任由彭小文同志担任。

    2、镇河流春陵河,象江河,镇所有水系汇集象江河。由象江河汇集春陵河,镇内河流各辖区分段管理:①白马村:扒子冲水库(小二型)、跃进水库(小二型)春陵河河段由白马村支书刘国恒同志担任河长,主任姚秀华同志担任副河长。②央田村:长塘水库(小二型),春陵河河段由央田村支书郭祥石同志担任河长,主任欧阳明江同志担任副河长。③车头村:春陵河、象江河河段由车头村支书肖爱民同志担任河长,主任刘代文同志担任副河长。④杉木村:马安水库(小二型)长塘尾水库(小二型)象江河河段杉木村支书陈列光同志担任河长,主任周军平同志担任副河长。⑤南京村:郝塘水库(小二型)象江河河段由南京村支书邓长城同志担任河长。⑥白毛村:石塘水库(小一型)象江河河段由白毛村支书谢玉兰同志担任河长,主任谢朝日同志担任副河长。⑦回龙村:八中水库(小二型)象江河河段由回龙村肖秋良同志担任河长。

总河长:是所负责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情节严重可直接追责。

副河长:协助总河长统筹协调河长制的推行落实,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河段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成员职责:驻村干部负责的村要督导好本辖区内的河库水资源管护工作。

村支书河段长职责:坚决服从政府领导,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强化村民的生态爱护,保护意识,加强本辖区内的管理。村主任副河段长职责:协助支书管理好本辖区的河流河库。

五、明确职责

河长制责任单位,站所职责:

水管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提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农技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环境卫生治理。

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整治及综合利用。

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林业工作站:负责指导、监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和高山湿地修复工作。

中学、小学: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工商所: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影响水环境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打击对生态环境发展企业。

文化站: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镇河库。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建立“美丽南京”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加慢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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