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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水镇关于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的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衡阳市关于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三条断然措施》要求,决定采取非常措施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各部门、各村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治攻坚战、翻身仗、持久战。

一、加强网格内巡查,杜绝“未批先建”现象发生。

巡查发现“未批先建”用地现象及时制止,并上报给镇自然资源所,切勿“凭印象、靠感觉”该宗用地合法而置之度外

二、坚决执行用地审批制度。

使用土地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干部、自然资源所干部实地踏勘--办理用地手续---使用”流程操作。各单位、村时刻绷紧“动土必审批、动土必上报”这根弦。

三、警示通报。

根据湖南田长平台下发的月度监测数据,结合年度卫星影像开展对比分析,对年度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存量问题整改率、提醒图斑整改率等进行警示通报。

(一)各单位或村新增问题通报。按照年度累计问题数量、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提醒图斑整改率三项指标,全镇进行通报。1.对年度新增1例问题的给予黄牌警示,年度新增2例问题的给予红牌警示。2.对年度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超过0.5亩的单位或村给予黄牌警示,超过1亩的单位或村给予红牌警示。

()单位或村问题整改通报。根据湖南田长平台举证销号数据,按照问题数量和涉及耕地面积整改率、提醒图斑整改率指标,分别进行汇总、季通报。

()提醒图斑整改提醒图斑下发后,各单位或村组织整改,镇自然资源所及时举证(提醒图斑系统举证权限下放至镇自然资源所),未通过举证要求的将在系统内直接转化未“非农化、非粮化”图斑,对各单位或村提醒图斑数量及整改率通报全镇。

四、集中提醒谈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村将提请镇主要领导约谈,开展集中提醒谈话

1.红牌警示的单位或村

2.引发重大负面舆情、发生重大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整改率较低的

3.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严肃组织处理。

单位、村要贯彻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中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应对处置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报相关部门组织处理或者调整,并将典型问题曝光。

(一)强化单位、村履职不力追责问责。

1.因监管不力,网格年度内新增1起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对包片村干部停职,停职期间未整改到位或者再次发生新增问题的予以免职。

2.因监管不力,村年度内新增2起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除对包片村干部停职(免职)外,对所属村党组织书记停职,停职期间未整改到位或者再次发生新增问题的予以免职。

3.因监管不力,村年度新增3起及以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对所属村党组织书记免职。

()强化对部门行业监管不力追责问责。各部门行业监管不到位,本部门管辖或实施的项目建设和土地流转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且整改不力的,按照《湖南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23〕18号)明确的职责分工,依程序提请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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