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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塘镇农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龙塘镇农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耒阳市龙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04月20日
龙塘镇农村违法建房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1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1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衡阳耒阳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深化农村违法建房问题专项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整治农村违法建房问题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开展深化农村违法建房问题专项排查工作,为全面处置全镇农村违法建房问题打好坚实基础。
二、排查范围
(一)全面排查农村违法建房问题。重点排查2020年 7月3 日以后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二)主要排查内容
1.主体身份:农村建房主体是否合规合法。
2.违占耕地(林地):是否存在乱占耕地、林地违法建房问题,特别是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保护地区的问题。
3.报建规范: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东建西等违法违规问题。
4.以往发现的违法问题的查处、整改进展和是否存在反弹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专班
组 长:许琼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梁瑞武 党委副书记
刘仁正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永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郑德伍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罗 慧 副镇长
成 员:刘元初、林鑫、曹再洋、蒋石、各驻村干部。
(二)按照职能划分,由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住建部门参与,镇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乡镇对口部门及各村(居)具体实施。其中,非住宅类由镇自然资源所牵头组织实施,住宅类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四、整治范围
(一)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重点整治 2017年以来各类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反馈和发现的违法占用 耕地非住宅类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2018年以来国家卫星监测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非住宅 类问题;
2.2023年及以前国、省自然资源督察反馈违法占用耕地 非住宅类问题;
3.2020年以来省“三地两矿”下发违法占用耕地非住宅 类问题;
4.2020年7月3日后国务院交办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 房非住宅类问题;
5.上级交办、舆论监督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 恶劣和公职人员参与的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
(二)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住宅问题。重点整治 2020 年1月1日之后农村违法建住宅问题,特别是2020年7月3日之后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住宅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农村违法建住宅问题;
2.农村建住宅主体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
3.农村建设住宅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问题;
4.上级交办、舆论监督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 恶劣和公职人员参与的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住宅问题。
五、明确责任
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是负责落实专项整治的直接主体,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落实。各村(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的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实行清单管理,分门别类提出初步处置措施。相关材料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分别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镇纪委监委。主要负责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 况,对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作风、责任、腐败问题进行查处。重点查处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整治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地方党委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三是公职人员参与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四是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背后滥用职权、利益交换等腐败问题。
(三)自然资源所。牵头组织实施非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动员部署、监督检查、进度调度、数据汇总等工作。按照属地管 理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掌握整治工作动态,对重点突 出问题及时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解决或直接落实。同 时,对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整治,给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必要的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住宅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动员部署、监督检查、进度调度、数据汇总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掌握清查整治工作动态,对重点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解决和落实。
(五)住建部门。负责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主 体依法依规处理,并在整治工作中对房屋安全质量进行鉴 定,确保既依法依规达到整治目的,又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六)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具体做好清查摸排工作,落实专项整治处置措施,做好整治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04月20日前)。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工作。
(二)清查摸排阶段(04月20日至04月24日)。
1.自查自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照住宅类清查范围认真开展摸排,摸清问题底数,列出住宅类问题清单;镇自然资源所对照非住宅类整治内容,开展对照核实,核清核 准问题清单。
2.群众举报。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线索进行筛查,将涉 及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纳入清查范围。
3.媒体监督。对自媒体、官方媒体和网络平台反映的重 大、典型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进行核查。
(三)汇总上报阶段(04月24日前)。按照由村到乡镇再到县级的顺序,清查摸排本辖区内的问题,填写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住宅类、非住宅类)汇总表,形成台账,经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分类处置阶段(04月24日5月30日)。镇党委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梳理汇总的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认真研究,稳妥制定分类处置措施,做到一案一策。对非住宅类问题,由自然资源部门立案查处,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予以没收,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予以拆除;对住宅类问题,上报农业农村部门立案查处或指导我镇查处到位。各部门应及时报告专项整治情况,抓好整治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按期推进。
(五)总结巩固阶段(5月30日至6月30日)。由镇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并公开通报,对重大典型未按期整治到位的重点督办。
七、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政治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建立组织领导协调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自然资源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作用,确保整治工作政令畅通,工作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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