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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黄市镇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黄市镇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定我镇传统双季稻区早稻生产,进一步发挥早稻生产在保障粮食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全面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实现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早稻集中育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3号)要求,结合我镇早稻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5年早稻集中育秧主要在传统双季稻优势区开展。在田块相对集中、新型主体发展较快的村(居),着力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引导建立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生产先进、相对稳定的早稻育秧基地,提升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在田块相对分散、新型主体发展滞后的地方,着力推广以村组育秧能手为主的集中育秧,通过集中育秧解决因劳力、技术、机械等缺乏不能育秧、不会育秧的问题,从而稳定早稻面积。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镇早稻生产现状和耒阳市下达的早稻集中育秧任务要求,2025年在我镇8个村(居)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全镇计划完成早稻集中育秧面积3100亩,确保双季稻优势区的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育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粮食规模种植面积稳步扩大,防范和化解早稻生产前期的气象风险,水稻现代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1。
三、工作重点
(一)稳定一批双季稻生产优势区域。各村(居)要把集中育秧作为粮食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稳定优势区早稻面积,夯实全年粮食生产基础。要重点聚焦三类区域开展早稻集中育秧:一是在“早专晚优”模式区域实施。坚持统一供种,推广专用型早稻、高档优质晚稻品种,实施“一企一片一种”,避免插花种植,努力实现优质优价销售。二是在一季稻插花较多的区域实施。通过在无劳力、无技术、不愿意育秧等造成的弃耕、“双改单”等区域发展集中育秧,稳定双季稻面积。三是在直播较严重的区域实施。推广机械插抛秧,遏制早稻直播蔓延,降低因直播引起的低温烂种、过多施用除草剂等危害。
(二)壮大一批先进育秧主体。一是壮大新型主体。在耕地流转率较高、新型主体发展较快的地方,着力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大力推广育秧新模式、新技术、新设施,建立稳定的先进育秧基地,提升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二是培育村组育秧能手。在新型主体发展滞后的地方,充分发挥村支两委的组织和动员作用,大力发展村组联合育秧,支持成立小散户育秧联合体,培育一批爱农村、懂技术、有情怀的村组育秧能手,着力解决一家一户因劳力缺乏不能育秧、技术缺乏不懂育秧等生产难题。
(三)建设一批标准化育秧基地。通过集中育秧工作,引导建设一批设施先进、生产高效的育秧基地,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玻璃温室、钢架大棚、智能密室等现代化装备,着力开展工厂化集中育秧,支持新(改)建一批应用便捷、规模适当的标准化规模化育秧基地。强化配套设施建设,突出标准化现代育秧基地的适用、高效、安全特性,引导育秧基地既配备必要的操作道、灌溉系统、遮阳网等棚内设施,又配备秧盘、播种流水线、规模浸种、保温催芽、炼苗等相关辅助设施。
(四)推广一批节本增效技术。以集中育秧为抓手,大力推广关键增产技术,提升粮食单产水平。一是推广优良品种。引导农户统筹做好早晚稻品种搭配,科学确定早晚稻播栽期,力争早稻不出现低温烂种、晚稻能安全齐穗;推广专用型早稻品种和优质晚稻品种,发展一片一种,避免品种多乱杂,满足粮食产品市场需求。二是推广壮秧培育技术。全面推广种子包衣和壮秧剂育秧,落实早稻保温育秧,加强秧苗培管,搞好病虫防控和肥水管理,提高成秧率和秧苗素质;切实育好备用秧苗,有效应对育秧风险,确保集中育秧秧苗数量、质量满足农户要求。三是推广机械育插(抛)秧。鼓励引进高效插秧、抛秧机械,着力补齐水稻播栽环节机械化生产短板,引导农户自觉控制直播,力争机械育秧、插(抛)秧面积占集中育秧面积的60%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集中育秧工作,把集中育秧作为确保粮食“两稳”的关键举措来抓,做到提前谋划、及早部署、措施有力。按照村干部包组包农户模式,压实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力量,及时掌握生产一线动态情况,做好相关情况汇报。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大涉农资金支持力度,确保集中育秧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统筹整合有关粮食产业发展资金,对早稻集中育秧所需种子、农膜、秧盘等物资给予适当补贴。把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切块用于支持新型主体的稻谷价格补贴资金与早稻集中育秧工作结合起来,扩大资金联动效应。对早稻集中育秧示范推广的机抛机插实施累加补贴,切实提高早稻播栽环节机械化水平。
(三)强化指导服务。要健全集中育秧精细服务制度,在关键环节和阶段,组织开展调研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育秧主体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早稻集中育秧各项措施落实。全面推广“网格化”管理,做到每个集中育秧片区配备一名行政责任人和一名技术责任人。要强化指导服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组织技术指导组深入各村(居)开展点对点服务,推动政策落实、面积落实、技术落实。加强对种粮大户示范农户等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观摩活动,积极创办标准化育秧基地和集中育秧生产示范样板,引导集中育秧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对育秧服务经营模式的指导、总结和推广,更好地服务带动小农户。
(四)强化项目监管。建立健全早稻集中育秧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专款专用,突出将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标准化育秧基地建设,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要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集中育秧资金安全高效、任务顺利完成。各村(居)要及早将计划任务落实到集中育秧主体,落实到生产农户。要以“方便群众、规避风险”为原则,合理进行早稻集中育秧布点,确定适度的集中育秧规模,确保集中育秧管理和运秧的方便,一般要求集中育秧点可插大田面积30亩以上。要规范开展集中育秧工作,要组织引导集中育秧主体与农户签订秧苗供应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协商确定秧苗价格。做好服务验收签字、相关文件影像资料归档等工作。镇、村(居)应建立早稻集中育秧秧苗供应服务面积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要组织力量在栽插前对育秧主体集中育秧实际面积进行现场验收,指导填写并保存好秧苗供应面积验收单据。镇对补助主体、补助标准、验收面积、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上报后,市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直接将育秧补助资金发放给集中育秧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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