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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市镇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黄市镇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

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现将《黄市镇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黄市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








黄市镇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守底线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以及省农业农村厅7月 24 日全省畜牧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根据《衡阳市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7月 30 日耒阳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畜禽养殖安全隐患底数,推动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并长效坚持,确保全镇畜牧业安全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安全防御措施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任务

畜禽养殖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围绕房屋建筑安全、生产设备安全、粪污贮存与处理安全三个方面,突出粪污贮存处理、用电设施等重点环节,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全面提高养殖场安全防范水平。

(一)强化养殖企业的自主排查整治

畜禽养殖企业(场、户)要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排查整治:

一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养殖企业(场、户)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畜禽养殖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建立健全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安全巡查、检修维护、应急处置等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有破损、毁坏等情况及时维修。适当配备防护救援设施及服务器,定期检查、维护或更换,确保正常使用。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安全巡查工作台账。

二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机制。养殖企业(场、户)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凡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要明确 1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并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出栏 1 万头以下的养殖企业(场、户)要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推动养殖企业(场、户)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一线养殖生产人员尤其是粪污处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粪污贮存区域。

三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自主排查机制。养殖企业(场、户)要深刻吸取近年粪污贮存池中毒、养殖设施漏电等引发的典型事故教训,重点排查三个方面:一查房屋栏舍安全。重点排查养殖栏舍(包括空心栏舍)及其生产生活附属建筑是否超过正常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建设标准较低、结构整体性差、失修失养等情况;是否出现墙体开裂、基础下沉、屋面变形、木屋架腐朽、混凝土酥裂、钢结构严重锈蚀等危险征兆。二查生产设施安全。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养殖生产的投料系统、饮水系统、温控系统以及饲料、畜禽转运装卸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查粪污贮存池安全。重点排查粪污贮存与处理设施的防中毒、防坠入、防淹溺、防火、防触电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四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大型养殖企业要根据畜牧业安全事故特点,专项行动期间至少开展1次,往后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安全救援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中小型养殖企业(场、户)要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对粪污贮存设施安全事故,应立即拨打救援电话,尽可能采取池外施救;确需入池的,救援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准备,避免无防护盲目入池施救。

(二)强化养殖公司的监管责任

针对外围周边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我镇养殖场实施严格的生物安全防范措施,场外人员及外来物资不能轻易进入场内。我镇畜禽养殖模式以"公司+农户"、公司租赁户为主,养殖生产经营与粪污处理管理脱钩,养殖公司要强化监管责任,把养殖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要督促合作户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合作养殖户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管理人员要深入养殖场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的全面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排查:

一要全面摸清安全生产底数。各村(社区)要在养殖公司、养殖企业(场、户)自查的基础上,对年出栏生猪当量50头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场、户)进行一次逐场逐户的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企、不漏一场、不漏一户。全面摸清畜禽养殖企业(场、户)的栏舍、积污池、沉淀池、沼气池、化尸池、下水道、排污管、地下室、地窖等地下有限空间,仓库、储藏室、秸秆青贮等地上有限空间,以及养殖用电安全设施的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信息档案,将信息档案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

二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期间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各种宣传途径,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资料发放到位。迅速印制一批养殖粪污贮存池安全生产操作明白纸、口袋书、科普挂图,在8月30日前发放至每个养殖企业(场、户)。二是人员培训到位。按县、乡分级,农业农村局组织行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向养殖公司管理员、各乡镇畜牧分管负责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机关、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进行培训。乡镇级要联合养殖公司对养殖场户、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防坠落、防淹溺、防中毒、防窒息、防燃爆、防触电,帮助提升风险隐患辨识能力,熟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了解操作和施救要点,提高安全从业意识。三是安全提示到位。持续深入开展"敲门行动",切实用好农村"大喇叭",将粪污贮存池安全防范、安全施救、养殖安全用电等知识宣传普及到村、到组、到场、到户。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每月发布一次安全防范信息,直接提醒到每个养殖场户、每个从业人员,让养殖安全生产防范知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三要全面系统排查安全隐患。在企业自主排查基础上,认真履行业部门职责,突出抓好"四查": 一查责任落实。重点排查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自身监管责任和养殖企业(场、户)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二查养殖生产生活设施。重点排查畜禽栏舍、仓库建筑安全、生产设备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三查防护设施。重点排查积污池、沉淀池、沼气池、排污管道等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是否有盖板、遮网、护栏、泄漏等;生产操作和安全施救是否有防毒面具、救援绳、通风机等防护救护用具,相关场所是否有警示标识,生产区、生活区与粪污处理区是否有物理隔离;排污泵、固液分离机等电力设备是否有防漏电设施。四查粪污处理方式。重点排查规模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工艺、处理方式、处理时间,是否存在人工清粪、掏粪行为,是否存在夜间抽排粪污行为。

四要全面系统推进问题整改。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查找原因,逐场逐户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在养殖栏舍、生产设备、粪污贮存处理等环节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整改时间表,实行整改销号管理。经过这次集中整治,所有养殖企业(场、户)的粪污贮存处理实现基本防护设施全覆盖。对粪污贮存设施没有设置盖板、遮网、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以及粪污处理用电设备没有安装防漏电设施的,要列入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拒不配备防护救护设施、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要采取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业整顿等措施,并及时向同级安全应急部门通报情况,开展联合监管执法。

五要全面建立安全防范机制。要建立健全规范安全教育、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作业安全、应急救援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新建、改建、扩建液体粪污贮存设施,必须同步配套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未同步配套安防设施设备的,不得进行验收,不得拨付补助资金。

三、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进集中整治。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一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主动向镇党委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把养殖安全生产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同推进的安全生产格局。二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明晰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主要领导要积极参与、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进一步落实养殖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制度,对畜禽养殖企业(场、户)实行局领导班子分片包联,每一位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几个乡镇,联系一批规模养殖企业。根据《耒阳市 2024 年畜牧养殖安全生产包保监管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强化养殖安全生产包保监管工作,畜牧兽医股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包保监管责任。三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畜禽养殖企业(场、户)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发动全员包括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隐患。养殖企业(场、户)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做到经常抓、长效坚持。鼓励探索抽排粪污社会服务,避免私自下池抽排粪污造成人员伤亡风险。各养殖企业(场、户)每月向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送安全事故隐患台帐及整治情况。

(二)规范事故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镇应急部门和农业中心部门报告,坚决做到随接随报、即知即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村(社区)要坚持真抓真改,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虚假排查整改。对本次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到位,以及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责任。养殖企业(场、户)应主动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凡是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凡因监管部门日常巡查、指导与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直至予以"一票否决"。

(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畜禽养殖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与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抓紧制定本行政区域攻坚行动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各村(社区)要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情况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农业中心及时向应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报,积极争取支持与指导。


附件:1.黄市镇2024年畜牧养殖安全生产包保监管工作方案

2.黄市镇畜禽养殖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领导包干挂联责任表

3.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

4.畜禽养殖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

5.畜禽养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号表


附件1

黄市镇2024年畜牧养殖安全生产

包保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牧养殖安全生产包保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立包保监管责任制

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包保监管机制,黄市镇党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分乡镇包片,各村农业工作人员按所在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包村包场责任制,建立畜牧养殖包保监管工作机制。

(一)宣讲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操作规范、以案示警等方式,引导养殖企业负责人和从人业人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养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粪污设施运行、安全维护相关知识。强化养殖企业(公司)法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抓好安全隐患排查。紧盯畜牧养殖、兽药饲料、畜禽屠宰、无害化处理中心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吸取近年来畜牧兽医行业安全事故案例的教训,举一反三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对因动物防疫管理不便入场入户排查的,要通过网络监控、微信视频、无人机巡查等方式进行排查。发现隐患问题要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到位。

(三)督促完善安防设施。聚焦防中毒、防缺氧、防淹溺、防漏电、防倒塌、防火、防暴、防危化物品等关键要素,督促养殖企业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特别是畜禽养殖场户的液体粪污贮存设施、沼气池等密闭空间要有警示标识、紧急通风等防护设施,敞口的积污池、沉淀池、氧化塘要有围栏、遮盖、防坠、救护等防护设施,水、电、气等生产生活设备和消防设施设备要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四)建立包保责任台账。要建立培训宣讲、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等安全生产包保监管工作台账,不得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定期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情况不了解、检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等问题。

二、包保监管人员分工

总负责人:罗艺、罗小从

分管领导:段海林

责 任人:刘斌、阳德情

第一组包保监管乡镇:黄市社区、上堡村、阳塘村、清水铺村

组长:张云风

成员:黄小春、李其明、李青松

第二组包保监管乡镇:大河滩村、竹海村、金坪村、严村村组长:匡兵

成员:黄双峰、刘丽、匡小聪

三、畜牧养殖安全生产情况统计上报

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畜牧养殖安全生产包保工作专班,并于 2 月 25 日之前上报至黄市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组各村(社区)要及时将包保监管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附具体相关影像资料报送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汇总统计全镇的安全生产情况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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